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东泳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4+1”重要要求和“132”总体工作部署,锚定“港”“廊”“链”主战场,聚力推进“六个显著突破”,持续深化检优营商、检促治理、检护民益、检执联动、检队过硬“五检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高水平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的关键性支撑,生动呈现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永康图景贡献检察力量。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