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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本金无囤货就能赚钱?

市检察院揭秘“无货源代发”骗局

  无本金无囤货就能赚钱?

  市检察院揭秘“无货源代发”骗局

  本报讯(融媒记者 池欣桦 通讯员 金佳誉) 11月19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了一起“无货源代发”诈骗案,为相关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本以为找到了低门槛的创业捷径,没想到却一步步落入别人设好的圈套。”谈及奢侈品“无货源代发”的经历,市民方某某至今仍心有余悸。

  近年来,二手交易平台用户规模持续增长,“无货源代发”因门槛低、变现快等特点吸引了不少创业者。然而,该类模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监管不足而潜藏风险。

  2024年,方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从事奢侈品“无货源代发”业务时,结识了自称供应商的郑某。郑某先使用其小号伪装成买家购买奢侈品。待方某某按“买家”的地址向郑某订货时,郑某仅寄出杯子冒充奢侈品,骗取方某某支付定金,随后通过小号以“地址错误”为由申请退款,并制造“完成交易”假象,最终非法占有定金。

  市检察院认为,郑某通过控制不同账号分别扮演“供应商”与“买家”,利用虚拟交易制造假象,其行为已超出普通交易纠纷的范畴,涉嫌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郑某依法提起公诉。市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公众在进行闲置物品交易时应全程使用平台官方渠道,拒绝任何引导至第三方软件的请求,切勿脱离平台监管进行私下转账。支付大额定金前,建议分期操作并通过平台客服核查对方信誉,勿轻信“高额差价”或“无货源代发”等承诺。同时,注意保存商品截图、聊天记录及物流凭证等交易证据,以便有效维权。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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