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结婚消费券
每对新人可领取满200元减100元的消费券8张
我市发放结婚消费券
每对新人可领取满200元减100元的消费券8张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东来) 11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永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可获得政府发放的结婚消费券。
据悉,结婚消费券发放对象为10月30日起在我市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补领的除外)。结婚消费券适用范围涵盖婚纱摄影、婚礼婚庆、婚姻咨询、休闲旅游、酒店住宿、婚俗文创、零售餐饮等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服务消费。
结婚消费券依托“浙里金消”发券平台发放,设定为满减形式,满足申领条件的每对新人可领取满200元减100元的消费券8张,发放期内先登记先得,发完即止,活动时间截至12月10日。新婚夫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通过现场扫描指定二维码即可领取专属结婚消费券;逾期未领取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需要注意的是,结婚消费券领取后即时生效,须在发放平台入驻商家核销,以扣除商家所有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金额享受满减折扣。结婚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后30日,可多张叠加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时间的,消费券自行失效,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消费券发放。
为保障结婚消费券落地见效,此前,市民政局联合结婚消费券发放平台发布了《关于征集2025年永康市结婚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的公告》,最终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33家。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