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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文物保护专题报告会

坚持保护第一 促进传承利用
更好赓续城市文脉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文物保护专题报告会

  坚持保护第一 促进传承利用

  更好赓续城市文脉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融媒记者 陈晓苏) 10月2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报告会,听取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朱海闵围绕“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与安全监管”主题所作的专题报告。胡勇春、郑云涛、胡积合、王海涛等市各套班子领导和法检“两长”参加。

  报告会上,朱海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当前文物安全工作形势等重点,结合系列鲜活且极具代表性的文物保护与安全监管实例,深刻阐述了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为我们具体实践提供了针对性的指导。朱海闵表示,永康文物资源丰厚,要深入学习领悟“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导向、“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守护文物安全的政治自觉,提升保障文物安全的思想自觉,提升落实文物安全的行动自觉,坚持保护第一,促进传承利用,强化责任落实,更好赓续城市文脉、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让城市在传统与现代的对话中焕发新的生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报告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对我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更好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文物是历史的忠实见证者,也是文化的赓续传承者,守护好文物就是守护民族的根与魂。全市上下要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为契机,按照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动员部署会要求,加快形成“大文物”“大保护”“大融合”“大安全”格局,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质效。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将《文物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的同时,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在项目谋划审批、工程改造建设、文保队伍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业务监督指导责任、各产权管理使用人直接责任,形成一体推进、合力保护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文物活化利用,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挖掘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扩大“一山一镇两宋双贤”和上山文化、红色文化、五金文化等特色文化影响力,推动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共赢。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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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 永康日报2025-10-2500014;永康日报2025-10-2500015 2 2025年10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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