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签合同务必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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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签合同务必擦亮眼
房屋租赁合同是连接租客与房东的关键纽带,一份权责清晰的合同是安居乐业的保障,而一份简陋模糊的合同则可能成为纠纷的导火索。如何签订一份权责清晰、保障充分的租赁合同呢?本期《法治直通车》梳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要点,供读者参考。
查身份 验产权
签约前的第一步是核实出租方的身份与权利。若出租方为产权人,应要求其出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并仔细核对信息是否一致。若出租方为“二房东”(转租人),务必查验其与原始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确保合同中包含“允许转租”条款,并取得原始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一旦原房东主张权利,租客可能面临被迫搬离的风险。
拍视频 留证据
合同中对房屋本身的描述必须精确,除了地址、面积,还要厘清屋内设施。建议制作一份《房屋及设施交割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将家具和家电的品牌型号、数量及完好状态在清单中逐项列明。双方最好在入住前共同拍照、录像存证,并签字确认。这份清单是退租时验收和厘清责任的最直接依据,能有效避免因物品损坏、缺失而产生的纠纷。
各项费用要明确
租金、押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的约定,必须白纸黑字、清晰无误。要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如“押一付三”)、具体支付日期。押金数额、返还条件及时间也应明确,如“租约期满,房屋及设施验收无误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由谁承担,必须在合同中逐一明确划分。建议在签约当日,共同抄录各项仪表读数,作为费用清算的起点。
权利义务要谈好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边界,这是保障“居住安宁”的核心。
合同应保障租客的“居住安宁权”,明确“非经租客同意或紧急情况,房东不得擅自进入”。若房东计划出售房屋,应书面通知租客,并明确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合同应约定能否装修、能否养宠物、最多居住人数等。提前解约条款尤为重要,应明确提前通知期限以及合理的违约金数额,为可能的变故提供清晰的解决路径。 通讯员 徐瑜璐
 
        
       浙B2-20100419-2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