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占位当休矣
花式占位当休矣
融媒评论员
8月8日,本报《记者帮办》栏目刊发了一篇题为《花式占用车位 市民饭点停车难》的报道,讲述了市民王女士在高镇商业区吃饭时遇到停车难的问题,称很多车位都被商家花式占用。记者接到反映后联系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多方合力给出了后续改进的方案。
在人群密集的商圈,花式占位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想必不少市民出行时都遇到过这样糟心时刻:当驾驶着汽车在街上寻找车位,好不容易看到空位,开近一看,竟然放着一个交通锥,只能舍近求远……作为老生常谈的问题,花式占位背后真正值得思考的,是为何这项人人喊打的陋习总是屡禁不止。
花式占车位的背后,有着“花式心理”。但本质上都是部分商家只顾自身利益、蔑视公共利益的心理在作怪。
正如报道中的一位商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直言一部分消费者停在自家店铺门口却不进来消费,这样的行为让他觉得不舒服。有些商家认为,店铺门口停着车辆影响门面曝光,有的认为不利于自家装卸货,有的认为自己的客人来了没地方停……商铺门口的车位本来是为了方便消费者,但往往现实中,一些罔顾公共利益的商家,让一部分“占而不用”的车位一直在伤害消费者。
正如报道中随机采访到的市民就有反映,部分商家发现车主不是去他家吃饭的,就会放上交通锥赶人。笔者也曾遇到被占位商家驱赶和白眼的经历。这样的体验实在令人不悦。反观城市管理,很多问题的解决确实不能一罚了之、一蹴而就。近年来,在加强监管和执法的同时,我市不断挖掘城市空间潜力,对高流量区域车位进行“应划尽划”,同时实施阶梯式停车收费体系,城区停车难问题有了显著改善。但与此同时,小部分商家的意识还是需要加强引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首先,商铺门前的车位不等于是商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由政府施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因此,无论是租用房屋还是自家房屋,门口的车位都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全社会,没有人可以占为己有。有些商家认为自家门口的车位要留给自家的消费者,这样的行为本质上就是违法的。另外,有些商家为方便自家货车装卸货而占用车位,其实也是在占用公共资源。无论何种理由,车位都是属于社会而非个人,更不能是“谁占谁拥有”“谁占谁有理”。
其次,车位是大家依法享有的公共资源。当遇到非法侵占公共车位时,市民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当我们看到被占的车位后的每一次默默离开,都是对占车位行为的纵容。因此,当我们在街头遇到花式占位的行为时,不妨勇敢地维护合法权益,共同对这种陋习说“不”。
花式占位当休矣。这种行为表面看是停车纠纷,实质上是公共资源被侵占的秩序失衡,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瘴痼疾。在这场公德和私利的较量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正义和规则的守卫者,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守住公共车位的停车线,共同守护公共利益的边界线。
丽州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