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划未成年人惩戒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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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划未成年人惩戒红线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这部被称为“小刑法”的法律以“严管厚爱”为原则,首次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校园欺凌治理、矫治教育等作出规定。本期《法治直通车》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此次修订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年龄进行“有限下调”:14周岁至16周岁者一年内二次违法,或初次违法但情节恶劣(如持械斗殴、性骚扰),可依法拘留;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法且情节严重者,同样面临拘留。公安机关对不予处罚或免于拘留的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校园欺凌定性为违法行为,明确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同时压实了学校责任,隐瞒不报的校长可能受处分。因此,若孩子被欺凌,家长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监控、伤痕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此次修订将“犯罪记录封存”扩展至治安违法,涵盖嫖娼、斗殴等所有违法记录,仅特殊情形(如成年后再犯重罪)可解除封存。若企业违规查询记录,将面临行政处罚。对免于拘留的未成年人,要求“一人一策”制定矫治方案。同时指出,矫治教育需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是系统工程,需家庭、学校、政府协同发力。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晓率纳入考核;家长需树立正确教育观,参与“父母与孩子同学法”活动;社会应净化文化环境,严管出版物、影视及游戏市场。唯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方能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通讯员 徐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