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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天下·速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赵文君) 市场监管总局14日对外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将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这一规定是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针对个体工商户独特的法律属性和经营特点,结合近年来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完善。

  规定细化和完善了登记规则,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范围,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同时,规定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此外,规定健全了退出机制,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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