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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2025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为帮助广大市民和学生家长更好地理解2025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结合近期咨询热点问题,现就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问题1:今年适龄入学对象是哪些?

  答:今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中入学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必须依法按时入学。由于身体原因要求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施教区域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问题2: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录取流程如何安排?

  答: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两个阶段。A类生、城区D类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初核不通过的A类生、城区D类生和所有的C类生、E类生、非城区D类生关注报名学校通告、短信等信息,须到学校现场核验,时间为:6月29日。我市民办小学、初中同步网上登记。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6月19日:全市义务段新生网上报名登记。

  6月20日前: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材料审核。

  6月25日前:城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直升生源录取。

  6月26日:城区民办学校、金都小学前进校区志愿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组织公开电脑摇号。

  6月27日:城区民办学校缴费确认录取;城区民办学校、金都小学前进校区未录取的对象重新进行网上转报登记。

  6月29日:城区公办学校A类、D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E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非城区公办学校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7月3日前:摇号城区民办学校若有放弃的,递补录取有同胞兄、姐在该校就读的新生。

  7月4日:城区公办学校A、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非城区公办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7月中旬:城区公办学校其他类别对象结果公布;非城区学校完成第一轮招生。

  7月中下旬:非城区公办学校第二轮招生。

  (如遇工作冲突,可能会有适当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问题3:今年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小学和初中有哪些?城区公办学校有哪些?新生怎么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答:今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即无论是城区学校还是非城区学校,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城区公办小学:大司巷小学、人民小学、解放小学、民主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高镇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永康五中(小学部)、三马小学、江南小学、金都小学、金都小学前进校区、山水新城学校、金马小学、金塔小学。

  城区民办小学:古丽高级中学(小学部)、龙川学校(小学部)、崇德学校(小学部)、双塔学校。

  城区公办初中:永康中学、永康三中、实验学校(初中部)、明珠学校(初中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永康五中(初中部)、城西中学、紫微中学。

  城区民办初中:古丽高级中学(初中部)、崇德学校(初中部)、龙川学校(初中部)、永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入学报名”板块,进行网上登记。

  (2)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3)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义务段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6日—6月19日每天9:00-16:00。

  温馨提醒:(1)家长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备好填报所需材料,建议错时进行网上登记,完成报名登记时间早晚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2)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6月19日(9:00-16:00)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其中报名公办学校的,到相应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报名城区民办学校、原永康四中及山水新城学校的,到教育局现场登记点(永康中学)进行现场咨询登记。(3)建议尽量不要在下午临近系统关闭时登记,避免因突发电脑故障、网络故障等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登记。

  问题4:实施“公民同招”,家长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1)新生若未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学校将无法进行录取,因此请家长务必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2)A类、C类、D类和E类新生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则可以重新转报公办学校,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或者重新转报其他未招满的民办学校,参加民办学校的后续录取。

  问题5: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A类招生对象?

  答:A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具体条件如下:

  (1)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城区(是指下园、西津桥、南苑、丽丰、金胜、平安、卫星、园丁、山川坛、许码头、望春、西门、西山、四方、飞凤、紫微、五金城、金山、东苑、高镇、北苑、西苑、南都等23个居委会)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家庭房产三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外)祖父母户籍、(外)祖父母房产四者一致,且在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类对象先按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2)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原施教区域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

  温馨提醒:已属A类的对象不得报公办学校其他类别。

  问题6: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B类招生对象?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如何?应该携带哪些相关材料?

  答:B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安置的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关于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中1-5类人才)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联合审核。

  B类对象请在6月20日前由相关单位向市教育局教育科上交汇总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招生学校入学。

  B类学生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各主管部门要对B类报名对象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名单上报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且名额不再增补。

  问题7: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C类招生对象?

  答:C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或本人持有2023年8月31日(含)前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问题8: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D类招生对象?

  答:D类对象是指城区范围内的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问题9: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哪些是E类招生对象?

  答:E类生是否设置,视当年城区学位情况而定。2025年E类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父(母)或本人持有2024年8月31日(含)前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且意向报名城区指定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永康非城区户籍和外地户籍均可。

  E类对象不划学区,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情况,指定当年可报名的学校。2025年指定小学为高镇小学、金马小学,初中为明珠学校、紫微中学。按取得有效房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问题10:今年新出台的人才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如何报名?

  答:根据《关于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5类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公办学校就读。6-8类人才子女按照“积分优先”原则,可报名城区指定学校(小学:高镇小学、金马小学;初中:明珠学校、紫微中学)。选择此类报名的新生视为主动放弃原各自类别的报名机会,录取结果不能更改。报名路径为: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小学/初中新生报名→公办学校报名→城区直属学校→人才积分(6-8类)入口。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579-89285990(人社局)。

  问题11: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按照什么顺序录取?

  答:城区公办学校按A1类→A2类→B类→C类→D类→人才(6-8类)→E类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明珠学校、紫微中学、金都小学前进校区录取顺序详见问题14、15)

  问题12:城区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如何划分?

  答:根据今年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经审定,划定城区各公办初中、小学的施教区域,具体如下:

  问题13:今年4所城区新小学(松石小学、山水新城学校、金马小学、金塔小学)如何招生?

  答:松石小学为实验学校(小学部)过渡性办学校址。

  山水新城学校:原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施教区。(1)原附小施教区域内的学生(含重点村)可选择到山水新城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附小就读。(2)大溪塘村、大塘沿村、湖西村新生可选择到山水新城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江南小学就读。(3)望辰府小区、锦绣翠屏小区、江山云起小区经相关程序审定后新生到山水新城学校就读。

  金马小学:原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施教区。(1)原附小施教区域内的学生(含重点村)可选择到金马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到附小就读。(2)星月嘉园小区新生可选择到金马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到金都小学就读。(3)黄棠村新生可选择到金马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到高镇小学就读。

  金塔小学:原民主小学、人民小学、三马小学施教区。原民主小学、人民小学、三马小学施教区域内的学生(含三所学校的重点村)可选择到金塔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到原对应的民主小学、人民小学、三马小学就读。

  问题14:今年明珠学校、紫微中学如何招生?

  答:原永康中学施教区域内的学生(含重点村)可选择到永康中学就读,也可选择到明珠学校、紫微中学就读,采取分批录取的方式招生。

  第一批为自主选择就读明珠学校或紫微中学的永康中学各类生源,按A、B、C、D类依次录取。

  第二批安置永康中学施教区域内的分流生。

  第三批依次安排“长幼随学”、人才6-8类、E类、新市民积分等各类对象入学。(明珠学校“长幼随学”对象于6月19日9:00-16:00到明珠学校现场咨询登记)。

  各批次录取名额视报名人数动态调整,若前一批满额招生,不再进行后续批次招生。明珠学校联系人:周老师 0579-89277609/15067960796(690796);紫微中学联系人:褚老师 13185133799/李老师 86872700。

  问题15:今年金都小学前进校区如何招生?

  答:金都小学前进校区2025年招生处于过渡期内,采取分批录取的方式招生。

  第一批为自主选择就读前进校区的城区生源(A、B、C、D类),按A、B、C、D类依次录取。报名路径为: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小学新生报名→公办学校报名→城区直属学校→选择各自类别。

  第二批有序安排“长幼随学”新生入学。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摇号产生录取名单。(前进校区“长幼随学”对象于6月19日9:00-16:00到前进校区现场咨询登记)。

  第三批实施公开摇号入学。第三批报名路径为: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小学新生报名→民办学校(或前进校区)报名→选择永康籍/非永康籍新生报名入口。

  各批次录取名额视报名人数动态调整,若前一批满额招生,不再进行后续批次招生。联系人:周老师 15757908118(581334)。

  问题16:原永康四中学区新生如何报名?

  答:原永康四中停止招收初一新生。原永康四中学区的初一新生网上报名对口学校仍为“原四中学区生”,报名后按照统筹协调的原则,分流至江南街道区域内其他城区学校。具体方案另见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后续发布。联系人:徐老师 0579-89262869/13506587495(324866);应老师 0579-89295809/13506797516(657516)。

  问题17: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新生如何报名?

  答:因城市有机更新建设需要,实验学校部分区域被纳入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为保障学校的平稳过渡、优质发展,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验学校小学部在松石小学(西城街道松石西路800号)过渡性办学,初中部原址办学。

  学区内一年级新生可选择实验学校(西城街道松石西路800号)或江南小学(江南街道南苑西路800号)报名入学,七年级新生按所在学区正常报名。

  问题18:南苑、许码头等区块有机更新后的户主子女入学如何报名?购置金蓝领公寓的户主子女如何报名?

  答:有机更新区块户主凭被征收人户口本、本区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征收部门审核证明,可在原学区对口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政策根据区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执行。

  符合《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条件,并签订了《金蓝领公寓购买合同》的房产持有人,其子女可享受B类生待遇(其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享受相应学区学校A类户籍生待遇)。咨询电话:0579-87170266(建设局)。

  问题19:“长幼随学”政策如何实施?

  答: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结合永康实际情况,今年举措如下:

  (1)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2)非城区公办学校全面实施“长幼随学”政策。

  (3)城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施“长幼随学”政策,按照“同类排名靠前”的原则安排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4)明珠学校、金都小学前进校区“长幼随学”方案详见问题14、15。

  问题20:非城区公办学校(初中、小学)招生中,如何确定A类、B类、C类、D类招生对象?

  答:A类对象是指在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施教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类对象是指符合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安排的及当地镇(街道、区)政策性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C类对象是指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域内持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D类对象是指施教区域外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内居住或就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随迁子女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

  非城区公办学校按A类→B类→C类→D类先后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首次报名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转报未招满的学校。

  问题21:随迁子女在我市申请公办初中、小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报名?

  答:随迁子女在我市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即申请人)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业务部门申请积分;(2)在永有相对稳定工作;(3)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参加全市积分排名,在年度指标限额内按照积分高低排名确定录取对象。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根据监护人居住证情况或稳定就业情况进行第一轮网上报名,公办学校按照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录取。若第一轮未被录取的,第二轮可以转报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社区学校根据区域内学校录取情况做好统筹指导工作。

  温馨提醒:居住登记与居住证业务可登录“浙里办”App→办事(永康市)→身份户籍→流动人口登记/居住证服务,查询办理。新市民积分业务可登录“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我的积分”→按所需指标项申请(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7Rv80lRIPXWRwHLpO8DMIQ)。居住证业务咨询电话:0579-87159791/0579-87159792(公安局);积分业务咨询电话:0579-87102003(发改局)。

  问题22:报名民办学校有什么条件?报名录取时间怎么安排?

  答: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其中随迁子女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效期内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民办学校事先与市政府有协议约定的承接生源,可以提前安排录取。城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参加直升报名的毕业生在该校就读年限不少于3年。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方式和途径与公办学校一致。因民办学校录取不需要通过房产等条件进行排序,因此家长只需网上报名登记,不需要现场核验。

  问题23:如果想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个志愿?

  答: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自愿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报名民办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1个志愿。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问题24: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如何进行录取的?

  答: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超过学校统招计划的时候,均通过永康市公证处摇号产生录取名单。如A学校统招计划50个,报名人数达55名。那么报名系统的数据将送交永康市公证处,进入公证处的摇号系统,随机产生学生1-55位的排位,排位前50名学生将被学校录取,排位51-55位的学生不能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儿童少年,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未招满的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问题25: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建议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收费等情况后,慎重作出选择。

  问题26:听说有些学校早已进行过生源摸底、预约了。如果已被学校提前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这种做法都是不允许的。教育主管部门从来不承认所谓私下预录取的生源,也不可能算数,并且严厉打击这类行为。新生录取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网上报名,平台录取。

  问题27: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还能修改吗?发现显示信息与实际不符合怎么办?

  答:每个新生在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且可以公办、民办学校之间修改,以最后时间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若在报名时发现自动获取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新生家长可点击信息页面的“手动修改”修改信息和上传图片进行报名登记。

  温馨提醒:为了能及时准确联系新生,每个新生只允许用一个手机号报名,建议用父或母的手机报名。

  问题28: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答:A类和城区D类新生基本不必现场核验,但部分学校初核不通过的新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学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去报名学校现场核验。C类、E类新生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户口本;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3.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等。非城区D类新生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需携带父(母)在施教区域内居住或就业的佐证材料,详见各非城区学校招生方案。

  温馨提醒: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时间:6月29日9:00-16:00。逾期未到学校现场核验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若儿童医学出生证遗失,新生父母下载“浙里办”App并实名认证→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我的证照(查看全部)→添加证照(点击右上角全部证件)→找到出生医学证明→按提示操作后可以查看电子版出生证明原件。

  问题29:网上报名登记后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新生家长报名登记的手机会收到“永康市教育局”发出的信息,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报名登记,录取结果将按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查询【永康市教育局】。”

  录取成功短信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已被xx学校成功录取,请关注招生公告中具体报名通知【永康市教育局】。”

  城区学校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自主查询录取结果:

  (1)“浙里办”App端:登录“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系统首页的“录取查询”可查看录取结果。

  (2)微信端: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永康教育发布”即可查询各类录取结果,城区公办初中、小学A类、B类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结果将于7月4日公布,城区其他类别招生结果于7月中旬在公众号公布。

  非城区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浙里办”App端、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途径公布。

  问题30:不符合永康学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监护人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问题31:我市残疾儿童入学有何相关政策?

  答:我市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符合条件的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施教区学校或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安排送教上门。

  适龄的视障儿童可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联系人:方老师0571-63167096/18768414562);

  适龄的听障儿童可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联系人:姜老师 0579-89058636) ;

  适龄的智障儿童可到永康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联系人:胡老师0579-89201910/18867598785)。

  问题32:还有要提醒家长特别注意的问题吗?

  答: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在招生过程中,也请家长做好监督工作。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伪造证件的,交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教育局及纪委监委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579-87101251,0579-87102697。

  问题33:家长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及时获得招生相关信息?

  答:家长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到义务教育段招生具体信息:

  永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永康教育发布”,二维码如下图:

  该《政策解读》所有在永就读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人手一册。家长若还有其他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拨打各学校的咨询电话。因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谅解。

  以上政策解读解释权属永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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