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亮剑1号”联合执法零点行动
打击涉渔违法行为 严守渔业安全防线
我市开展“亮剑1号”联合执法零点行动
打击涉渔违法行为 严守渔业安全防线
本报讯(融媒记者 潘燕佳)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永康江、南溪流域开展“亮剑1号”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在禁渔重点区域章店大桥附近开展巡查。巡查中,执法人员当场抓获一名采用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人员,查获电鱼工具1套。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宣传教育后移交派出所办理。
“电鱼过程中,电鱼设备释放的电脉冲会对水中鱼类造成大范围、永久性的伤害,许多鱼类会因电击丧失繁殖能力或直接死亡,这对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南溪石柱段开展巡查,在池宅村附近流域发现一男子在从事捕捞活动。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涉嫌无证捕捞,现场进行行政处罚。
为了让禁渔政策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中队日前前往唐先镇等非“双禁”流域开展巡查,现场收缴地笼等非法渔具。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禁渔宣传工作,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渔规定。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金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2025年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金华市内三大流域11条江溪以及各禁渔区内重点河溪,开展禁渔宣传、清剿违禁网具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月1日起,全省八大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为形成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方面通过在城区高发多发频发河段安装的监控,高效掌握水域动态,另一方面根据监控数据分析研判,对可能发生非法捕捞行为的区域开展定点定位的沿溪巡查。除每周三次的日常巡查外,还专门组织一月一次的清网行动,确保禁渔期监管取得实效。
我市通过“宣传+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禁渔期监管工作,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提高了群众对禁渔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强化部门联动,增加重点水域巡查频次,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我市水域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