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东会的公告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根据《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决定召开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农商银行”)2025年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正式开始(请提前30分钟到会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地点
地点:永康农商银行20楼会议室。
地址:永康市九铃东路3259号。
三、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内容
1.审议《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关于修订永康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草案)》;
3.审议《关于修订永康农商银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4.审议《关于修订永康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5.审议《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6.审议《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年报审计报告(摘要)(草案)》;
7.审议《永康农商银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草案)》;
8.审议《关于修订永康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9.审议《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10.审议《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11.听取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12.听取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3.听取永康农商银行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14.需由股东会审议、听取的其他事项。
五、参会人员
1.凡永康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2.永康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登记
(一)预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预登记地点:永康农商银行9楼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9:3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
2.已办理会议登记但更换出席人员的,请按本公告第六条的要求携带会议登记的相关证件和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3.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八、会议表决形式
除特别规定需投票表决事项外,以举手方式表决。
九、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丹凤
地 址:永康农商银行9楼办公室
电 话:0579-87169098
十、法律咨询
浙江丽州律师事务所,夏滨、应庚申律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永康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微网站、《永康日报》公布。
(二)授权委托书请统一到永康农商银行9楼办公室领取。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各项费用自理。
(四)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参照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东会的通常做法,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物和会议补贴。
(五)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