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市场新陈代谢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5家“僵尸企业”被强制注销
加速市场新陈代谢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5家“僵尸企业”被强制注销
本报讯(融媒记者 王玙铮)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市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注销方式,首次试点清理“吊销未注销”企业35家,加速市场新陈代谢,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一些企业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期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致使市场数据失真、其他在册企业资源被挤占。市市场监管局虽每年对吊销执照后届满三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启动强制注销程序,但仍有一些“吊销未注销”企业因案件在诉、欠缴税费、名下有登记在册不动产等导致无法强制注销。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这些“吊销未注销”的“僵尸企业”还可能衍生出债务纠纷、法人失信等问题,是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营商环境的隐患之一。
为破解“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的难题,营造更高效、健康的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新《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部门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联合市法院探索司法途径强制注销具体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介绍,强制注销方案实施前期,市市场监管局会通过数据对比,形成“僵尸企业”清单,并依据新《公司法》相关条例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由市法院组织强制清算组开展清算,清算后再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注销。
方案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向市法院提交申请,对35家“僵尸企业”进行了强制清算。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此次试点成果,常态化开展“僵尸企业”清理行动,同时将清理对象扩展至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健康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