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买卖“两卡”的法律风险
非法出租、买卖“两卡”的法律风险
“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会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因为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期《法治直通车》结合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案例
2023年10月以来,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违法犯罪资金的转账。经查实,上述银行卡转入非法资金69.1万元,均系被害人吕某被诈骗案的资金转账。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24年3月1日,法院认定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非法出租、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其帮助行为实施犯罪。实践中,行为人通常会辩解其不知晓他人利用其电话卡、银行卡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依照我国目前刑法学界的通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认识到了被帮助者具有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即认定其主观上存在“明知”。
四、非法出租、买卖“两卡”有哪些危害
1.非法出租、买卖“两卡”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2.非法出租、买卖“两卡”的行为会给一些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非法出租、买卖“两卡”的行为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安全意识,警惕身边潜在的安全风险,切记不要随意出租、买卖“两卡”。
通讯员 徐超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