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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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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坟通告

  因永康市市民中心项目建设需要,对坐落在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胡则路,西至丽州南路,北至溪心路)进行迁移,要求各坟主在2025年1月25日前到原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处登记,并在2025年3月20日前组织迁移。逾期不迁移的坟墓作无主处理,敬请相互告知。

  联系人:江南街道,邵志远(87170650);马竹岭村,李文革(13858912793、672793);湖西村,吕津丽(13858937482、512488);下园朱股份经济合作社,李建平(15988575239、579374)

  特此通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0日


浙B2-20100419-2
永康日报 广而告之 00008 2025-01-10 永康日报2025-01-1000006;永康日报2025-01-1000009;永康日报2025-01-1000007 2 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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