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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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那些事
生活中,大家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本期《法治直通车》,让我们了解一下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一、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能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程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定代理人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主要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比如出具由村委会、居委会盖章的经济困难承诺书等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通讯员 胡俏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