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美蓉请求辞去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胡潍伟请求辞去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陈美蓉等辞去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魏斌聪为永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永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1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徐磊为永康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陈凌洲的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三、免去蒋晓广的永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金东波的永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接受陈绍东等2人请求辞去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绍东、胡韬请求辞去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胡韬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担任的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