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因城市品质提级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大福山陵园内剩余墓穴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永康市大福山陵园内所有剩余墓穴。
二、搬迁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有主墓搬迁,2025年1月底前完成无主墓搬迁。
三、搬迁办法:按照《大福山陵园二期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搬迁流程:请各墓穴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墓穴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属社区或大福山陵园搬迁二期办公室签订《大福山陵园二期墓穴搬迁协议书》。在市公证处监督下,按签订时间分批抽签产生选墓顺序号,墓穴家属按序选墓后,到市殡仪馆办理后续搬迁事宜。
五、办理地点:所属社区、大福山陵园搬迁二期办公室(南都路666号隔壁,0579-87177625、87177626)。
特此通告,希各知照。
永康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