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只为找灵感
奇葩男子多次盗窃获刑
偷车只为找灵感
奇葩男子多次盗窃获刑
本报讯(融媒记者 池欣桦 实习生 王薪懿) “我偷电动车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写小说更加生动。”日前,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陈某被问及偷窃电动车的原因时,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陈某年过六旬,大专文化。他说,自己靠写小说谋生,没有稳定收入。他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但辩解称此举是为了给小说增添更真实的情节。他说:“我最近在写‘盗侠’题材的小说,情节不真实,读者不买账,我为了找灵感才这么做的。”
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陈某第一次作案。早在2022年12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他就在我市盗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多辆,涉案金额近千元。
“常见的盗窃案件,通常是以财物的价值来认定是否构成入罪标准,但对于一些行为人主观恶性比较严重,或者是盗窃行为本身具有危害性的,那么也可以直接认定达到入罪门槛。”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胡兵介绍,本案的被告人经行政处罚之后,仍拒不悔改,又实施盗窃,其行为符合“两年内多次盗窃”的情形,已然构成盗窃罪,“写小说”这一动机不能成为其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最终,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同时,案发后所有被盗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均已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