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纹蛙回“家”
8月28日,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民警来到户外,将日前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时截获的6只野生虎纹蛙放归自然。虎纹蛙俗名“田鸡”,是稻田消灭害虫的主要蛙种之一,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融媒记者 王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