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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与社区帮教衔接机制

全市首例不诉对象帮教考察合格

  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与社区帮教衔接机制

  全市首例不诉对象帮教考察合格

  本报讯(融媒记者 王玙铮 实习生 舒颖珂) 日前,在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检察官宣告了不起诉对象刘某为期2个月的帮教考察结果,这在我市属首例。

  今年4月,刘某入室盗取价值740元的手机一部。经审查,市检察院认定刘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虽然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案件不能“不诉了之”。为此,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依托与外地在永商会、企业联合设立的“晨曦驿站”帮教基地,对刘某进行为期2个月的不诉后续帮教考察,根据考察情况为其再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宣告现场,帮教企业及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刘某考察期间的个人表现出具考察意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听取刘某个人考察感悟后,发表意见。

  听完各方考察意见后,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对象刘某的帮教考察合格。随后,“晨曦驿站”帮教基地——永康市顺聚工贸有限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刘某被正式“褪去”犯罪嫌疑人的标签。

  “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金华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吕月眉说,检察机关通过“晨曦驿站”与社会力量多方协作,探索出了一条教育人、改造人、帮助人的道路。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以龙山检察室为试点,积极探索相对不起诉与社区帮教衔接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帮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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