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
核实后最高奖励2万元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
核实后最高奖励2万元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为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出台了《永康市工矿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最低1000元、最高2万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对举报瞒报谎报工矿危化领域、以应急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依法实施奖励政策。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经核查属实每条奖励1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经核查属实的,每起奖励1万元;较大事故经核查属实的,每起奖励2万元。生产经营单位在岗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每条奖励1000元。
对于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将不予奖励: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已被立案查处的、新闻媒体已经曝光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匿名举报或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认为不应奖励的其他情形。
此外,举报人应实名举报,提供有效的通信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地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的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负相关法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是针对我市生产经营主体众多、点多面广、部分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