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6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东泳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扛起“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聚焦“五战双强”,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的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