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本报讯(融媒记者 童英晓) 12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美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军、章锦水、胡潍伟、胡天忠、杨兵、马雄英参加会议;副市长陈伟强、何丽平以及市法院院长朱赟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黄东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根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2月在永康市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据悉,2022年度审计共查出问题3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4个,完成阶段性整改3个,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下一步,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梳理分析,对共性问题、多发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市政府要持续抓好整改监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留尾巴”,同时要注重建章立制,让共性问题、多发问题彻底断根,力争形成整改一个、解决一类的新局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新增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度新增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计划的报告(草案),并原则批准2024年度新增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部分在永的金华市人大代表口头述职;通过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履职先进代表和优秀建议的决定(草案)》;补选出席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开展了2023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