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车让人”刍议
斑马线上“车让人”刍议
□柯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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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州漫评
近日,丽州北路新河路口的斑马线边,一名妇女牵着一个八九岁孩子的手,在等待车辆过后横穿马路。小孩问:“妈妈,路上不是写着车让人吗?你怎么老在等车过后才过马路呢?”妇女回答:“我们这里并不是全部车都会让人,遇到不让人的车,被撞了就自己倒霉了。”听了妈妈的话,小孩一脸迷惑。
据一小学生家长反映,步行街边的马路上画着许多斑马线,“车让人”也写了多条。放学时,孩子们以为车让人,就大胆过马路,结果险象环生。所以,这位家长只好每天百忙之中抽时间去接孩子。为此,她认为“车让人”容易误导孩子,因为不是所有车都能做到让人先通行。
近段时间,城区几条主要道路都重新画了斑马线,重写了“车让人”和减速的菱形符号。白色大字和符号十分醒目。然而,行人要横穿马路时仍左顾右盼,生怕有的车不让人。
笔者每天要过四五趟丽州北路新河路口的斑马线,每次都是耐心让车先过,等没车了再横穿马路。一次,笔者想享受一下人的尊严,于是大胆冒险过马路,一辆柳州五菱在笔者左边戛然刹车,不料后面一辆路虎摁着刺耳的喇叭声,向左一斜,飞也似地向前面急驶,笔者被吓得急退几步,只见司机是个中年男子,颈上挂着粗粗的金链子。笔者遇到“土豪”了。
斑马线上走多了,当然也遇到过一些文明司机。那天,笔者在斑马线边等待车辆通行,一辆宝马在离笔者十几米处停下,还挥手让笔者先过去。司机年轻且很帅,笔者赶紧向他微笑点头。另外,公交车也基本能在斑马线边“车让人”。
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笔者问过几位司机,到底该不该主动“车让人”,他们说按法规是应“车让人”,但现在车实在太多,七让八让,速度太慢,所以有些人就没养成斑马线前提前减速的习惯,而是养成了摁喇叭的习惯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实施了17年,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这条法规,多数司机几乎会背。据说,我们永康人在杭州、上海等城市开车,是很遵纪守法的,他们既能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又不会乱停。而在家里(永康)就失去了遵守法规的耐心,因为赶路要紧,否则就落后了。
在人行道上之所以设斑马线,是立法理念对行人的尊重。有一次,笔者去俄罗斯海参崴旅游。那天,笔者在马路边打算横穿马路,一辆白色轿车就在距离十几米处停下,司机还伸出头来示意让笔者横穿马路。笔者不解,因为那里没有斑马线,司机为何要礼让行人呢?据说,在那里人比车高贵!
斑马线像一面镜子,能在行车行人方面照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近些年来,我市城乡硬件设施在不断提升,如果大家在行车行路方面减少一些浮躁、焦躁、烦躁心理,让心慢下来,学点从容儒雅的开车理念,那么,斑马线上车让人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这样,那些学生家长也就不会担心车撞人而常常惦记孩子了,五金之都文明好客的美誉度也就能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