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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服务保生活 援企稳岗促就业

市人力社保局“小险种”托底保障“大民生”

  暖心服务保生活 援企稳岗促就业

  市人力社保局“小险种”托底保障“大民生”

  失业保险金制度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市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继续完善和实施多项稳岗促就业保生活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失业人员各项待遇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最简便的经办流程、最大的政策覆盖范围积极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工作人员入企走访

  “惠企红包”打入单位账户 稳岗返还红利“免申即享”

  “之前接到人社部门电话,说要核对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原来是要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我们还挺纳闷,没有申请也没有提交过任何材料,就主动找上门送资金了!现在稳岗返还资金已经到账了。”经济开发区某企业人事部负责人方女士说。

  企业是吸纳就业岗位的主力军,是经济韧性的重要支撑,保市场主体就是稳就业、保民生。受国际贸易形势影响,有部分中小微企业运营受阻、资金不畅,导致各项营收有所下降,企业经营面临困难。

  为加快社保助企纾困政策落地,市人力社保局在鼓励企业稳岗留工的同时,实现经办流程应简尽简、资金拨付能快尽快,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应对困难的底气。稳岗返还资金这份“及时雨”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极大提升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政策条件,利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分批开展大数据比对,系统内耦合就业和社保数据,系统外融通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实现就业和社保数据实名入库、分类管理、实时读取、自动校验,综合企业类型、规模、裁员率、参保缴费等各种条件,精准识别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市场主体,精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最后直接将“惠企红包”打到企业的账户上——即只要企业符合条件,不需要提出申请,企业全程“免申报、零材料、零跑腿、秒到账”。

  去年以来,我市已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530.54万元,惠及14965家企业。

  “‘免申即享’模式进一步压缩了审批和公示周期,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补贴应返尽返,能够及时为企业‘输血供氧’,让企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政策的暖意,从而鼓励企业全力稳住现有岗位,从源头上稳住就业。”市人力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补贴待遇兜稳民生底线 加强失业人员各项基本保障

  “没想到自己学了技能,还有补贴。我获得了电工三级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后,社保卡收到了2000元钱,一问才知道是人社部门给我发的技能提升补贴。”为了提升自身能力,小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努力学习拿到了证书,“我相信拿到证书后可以找到更满意的工作,工资收入也可能增加,真是一举两得。”

  除了技能补贴之外,小陈还在2月份领到了56元的价格临时补贴。“人社部门的政策真好,虽然失业了,但有种始终被惦记着的感觉。”

  据介绍,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达到规定条件时,为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发放的临时补贴。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9月起,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同时,启动条件中的全省SCPI当月同比涨幅超过3%阶段性调整为2.5%。

  “发放标准以‘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当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同比涨幅’的方式计算。”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工作人员方璐介绍,比如2月份就是按照56元/人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样,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也遵循“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补贴资金都会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时使用的账户。截至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发放失业保险金3743.33万元,惠及20093人次;发放失业补助金272.61万元,惠及3373人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38万元,惠及失业人员2389人次,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兜底线、保民生的重要作用。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按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标本兼治”防范风险漏洞 切实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

  作为失业人员权益有效保障的“钱袋子”,失业保险基金既要用得好,也要管到位。市人力社保局坚持“标本兼治”,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审核、业务经办流程等方面梳理剖析问题根源,有效堵塞管理漏洞,着力将“事后追”向“事前防”转变,有力提升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水平,切实维护基金运行安全。

  每月一次常规业务抽查、每年一次重点业务核查是就业服务中心自我加压,对各业务线的定期 “小考”。就业服务中心稽核科工作人员蔡玲向记者介绍,业务稽核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信息的比对,依托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自动比对领金人员是否存在企业参保、领取养老待遇、拥有存续的工商营业执照等不符合待遇发放的情形,尽可能降低业务风险;二是探索从事后转向事中的核查模式,在不干扰正常业务经办流程的前提下,对体量大的免申直即享类业务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反馈问题、提醒风险,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整改,确保提速保质完成任务;三是根据业务特性制定每月交叉检查计划,对发现的疑点数据,主动与公安部门、发改部门、外省业务经办机构、相关企业等进行沟通协调,通过数据比对、走访调查、查阅原始档案资料等多种手段,对疑点信息逐人逐条进行双人校核,确保做到精准核实。

  “通过月月查、交叉查,形成保障民生资金监管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市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人表示,通过业务自查扎实开展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核查专项行动和追缴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领取行为,有效杜绝失业保险基金流失。

  “多领、冒领、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均属违规行为。如有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行为的,须尽快自觉、主动足额退回。”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经查实确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将启动“失业保险金追回五步法”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当事人,发送短信和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电话沟通等方式,向违规领取失业待遇人员讲清违规事实,解释法规政策,指明责任后果,确保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能够及时知晓情况,主动配合处理,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截至目前,已追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40余万元。

  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应某某隐瞒其已重新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的身份骗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临时价格补贴及职工医疗保险费,金额共计人民币9762元。案发后,应某某已经退还所有费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应某某犯诈骗罪,于2020年3月19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融媒记者 颜元滔

  ■案例链接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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