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精神文明创建阐释
开栏语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今日起,本报推出“精神文明创建阐释”专栏,深入阐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内涵,推动形成你争我赶共建精神文明、见贤思齐提升道德水准、崇德向善提高文明程度的生动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