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单次解除“限高”激活企业造血能力
市法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单次解除“限高”激活企业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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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十分感谢法院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争取早日履行完债务。”4月27日,我市某企业业务主管王某说,多亏法院临时解除“限高”措施,他及时赶到广交会,接了许多订单,让企业有机会起死回生。
据了解,之前王某经营过一家公司,因替其他公司作担保,且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冻结、查封了公司财产。王某作为法定代表人也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
由于王某在五金行业深耕数十年,对五金产品的工艺和生产流程有着独到的见解,被我市一家外贸企业聘为业务主管。此前因为疫情原因,该企业的出口额大幅下降,亟须通过此次广交会拓展新客户、收获新订单。然而,“限高”措施不仅困住了王某,也困住了企业。
4月初,王某所在企业向市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临时解除王某的“限高”措施,以便他乘坐高铁前往广州参展。同时,相关部门也向市法院发函,建议对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暂时解除“限高”措施。
接到申请后,市法院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核查情况,并召开会议,研判单次解除王某“限高”措施的可行性。
市法院经过核查发现,王某及其名下公司虽然涉及多起执行案件,但履行债务态度较为积极,已清偿了60%以上的债务,有一定信用基础。临时解除王某的“限高”措施,不仅有利于企业拓展市场,也能为王某的公司注入新活力,且王某名下的公司前期经营基础较好,适当的“放水养鱼”能激活企业造血能力,实现共赢。
经综合研判,市法院通过了王某所在企业的申请。
由于王某名下的企业在金华其他县市也有涉案,王某也被其他法院采取了“限高”措施。如何联动解除各地的“限高”措施成为王某能否顺利参展的关键。市法院执行法官及时联系金华中院、婺城法院和武义法院,阐明理由,为其争取单次解除“限高”。
经多方协商,王某最终获得了4月13日至4月20日限期内的单次解除“限高”,登上了前往广州的高铁,顺利参加本次广交会。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加快推进助企纾困“输氧玻璃罩”机制试点,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