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跑出便民加速度
我市启动自建房“验收即发证”工作
不动产登记跑出便民加速度
我市启动自建房“验收即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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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战略”在身边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4月24日,记者从市政管办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我市启动自建房“验收即发证”工作。
此次开展“验收即发证”的自建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且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自建房,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同时,同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据了解,在这一新政落地前,自建房房主申请不动产物权登记,首先要申请对自建房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在规划审批部门出具核实确认书后,才能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并领取权证。这一过程中,申请人需重复提供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表等材料。当事人从建好房子到完成办证,至少需要4天。
自建房登记新政启动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对办理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实行联合审批,对自建房项目受理、规划核实、不动产首次登记实行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实现了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合法建设的建筑物,自建房房主只需要跑一次即可完成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