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部署开展
10个重点区域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部门部署开展
10个重点区域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记者3月3日从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开展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10个重点区域分别是: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及辽西北地区、西辽河流域、黄淮地区、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河西走廊、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北部湾。
方案明确,到2025年,重点区域较现状水平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6亿立方米左右,压减比例超40%。
方案要求,相关省区要根据方案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资金支持,强化考核和监督,推进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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