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契税补贴时间延续至3月31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契税补贴
时间延续至
3月31日
本报讯(融媒见习记者 郑旭华) 日前,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延续永康市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实行时间的通知》,将契税补贴时间延续至今年3月31日。
据了解,去年8月4日发布的《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中规定,凡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
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延续后,资金承担方式、所需申请资料、具体操作细则等不变。其中《2022年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中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条件由“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形的”更改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2022年6月1日前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形的”,同时增加了“村民回迁安置房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