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入新阶段
本月起执法事项增至1569项
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入新阶段
本月起执法事项增至1569项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锦 通讯员 李晓霞) 6月7日,我市举行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征求意见会。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具有先行性和独创性,是对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系统性重塑,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自本月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新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涉及档案、民宗、发展改革、经信、科技等28个领域、1569项具体执法事项。其中,5项应急管理职能、8项生态环保职能为省司法厅批复的永康特有职能。该目录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在此目录实施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837项执法事项,此次调整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与该局间的职责分工。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
“新目录的实施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跨出的重要一步,但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还需数字化改革等全方位赋能。目前,各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有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已初步成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办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局将联合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督查、晾晒、考评等机制,细化部门间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制度落地,做好新职能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新职能事项“接得稳,管得好”,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