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企业年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
——市品牌办相关负责人详解“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及奖励办法
单家企业年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
——市品牌办相关负责人详解“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及奖励办法
6月1日,记者从市品牌办获悉,《“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和《“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市十八届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发文。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品牌办相关负责人,邀请其对两个办法进行解读,并就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永康五金”标识
答: 是永康五金产业先进代表的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体现“五金全产业链智造高地”的产业定位和品质、创新、诚信的品牌内涵。接下来,我市将积极联合优势骨干企业,推动“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共建、共享、共发展,扩大区域公共品牌效应,推动“永康五金”的质量优势、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转变为品牌胜势,使“永康五金”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公共品牌,助力建设“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
问:“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目前由哪个单位负责管理和运营?
答:目前,市品牌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市品促会”)负责“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标识及相关注册商标的管理运营,市品牌办及相关单位负责品牌推广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问:市场主体如何才能获得“永康五金”品牌标识授权?
答:市场主体可通过备案和申请两种方式获得授权。
问:哪些产品经备案后即可使用“永康五金”品牌标识?
答:其一,获“品字标浙江制造”、省级首台(套)、“浙江制造精品”称号的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各级政府质量奖、省“隐形冠军”、省出口名牌等荣誉或称号的企业,其满足相关质量要求的产品。
其二,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非遗传承人或团队,使用传统原材料、遵循传统工艺流程制作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产品。
问:哪些市场主体的产品经申请后才能使用“永康五金”品牌标识?
答:这里主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上一年度被评为“制造业百强”“纳税百强”“纳税优胜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十强”的制造业企业,其生产的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二种情况,是具有自主品牌实体店或网络商城(网店)的商贸流通企业,企业的自有品牌单品类年度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在主流电商平台上自有品牌单品类年度销售额类目排名前5名,或企业年度纳税达1000万元以上。
第三种情况,是政府新招引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行业代表性企业的产品,由市品促会组织认定并参照申请类执行。
问:获得“永康五金”品牌标识授权,要走哪些程序?
答:备案类。根据《“永康五金”品牌标识授权使用备案表》向市品促会提交相应材料,经市品促会审核公示后即可获得授权。
申请类。根据《“永康五金”品牌标识授权使用申请表》,向市品促会提交相应材料,经市品促会初审、市品牌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审及公示后即可获得授权。
问:对于积极使用推广“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的主体,有哪些奖励措施?
答:为引导全市企业积极参与“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形成企业品牌与区域公共品牌共同成长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出台了《“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办法》。相关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奖励办法适用于经市品促会授权,按照《“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永康五金”品牌标识的企业。
(二)奖励类别。奖励分为十大类(见下表)。
(三)奖励额度。单家企业一年内所获奖励总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不含参与政府主导的产业集群广告投放奖励)。企业开展宣传推广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推广天数折算奖励金额。
(四)奖励申报流程。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前应将“永康五金”品牌标识宣传推广方案报送至评审办公室,方可申请奖励资金。每年第一季度由评审办公室组织开展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温馨提醒:
“永康五金”品牌标识授权有效期为5年,在授权使用过程中,出现企业转卖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形,影响“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形象的,市品促会有权终止或解除授权使用合同。
政策全文见永政办发﹝2022﹞33号文件,如有疑问可联系市品牌办,电话:87101197。
“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标识及介绍详见2021年10月9日《永康日报》2版。
融媒记者 应柳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