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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警界

永康警方剖析真实案例揭秘诈骗套路

打击养老诈骗
守护老人“钱袋子”

  永康警方剖析真实案例揭秘诈骗套路

  打击养老诈骗

  守护老人“钱袋子”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涉老反诈提示和普法宣传,努力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守护人民群众“养老钱”。

  本报特刊发几起养老诈骗真实案例,由警方剖析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以为警示。

  珠宝店非法集资案的受害群众代表送上锦旗

  案例一

  投资养老骗局

  2017年11月,家住东城街道的应先生被人拉进一个养老群。群内介绍了一个“智慧养老”投资返利项目,注册后登录平台投资1000元,每天即可赚取25元养老金。

  见有利可图,应先生随即注册并先后转账了5万元到该平台。前期,账户中确实每天都有所谓的养老返利进账,只不过限制提现。到了2019年8月下旬,应先生发现养老群突然解散,且平台已无法登录,惊觉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经查,2017年至2019年,永康市某全球购互联网平台的业务员在老年人出现频繁的公园、广场等地摆展台、发传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们推荐投资理财产品。截至2019下半年,该平台共骗取29名中老年人钱财225万余元。吕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警方剖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认知较弱、警惕性低的特点,用“低投入、高回报”诱使老年人投资,骗取老年人钱财。

  案例二

  养老保险骗局

  2017年以来,我市一企业会计朱某利用职务之便,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代理费的名义,骗取数十名老年人的“养老钱”。截至2020年12月,共计42名老年人上当受骗,朱某从中获取非法钱财422.75万元。

  经查,朱某在各处刊登、张贴小广告,虚构能代办养老保险、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业务,以收取手续费为由,诈骗有办理需求的群众,得逞后先是以各种借口拖延,而后逃匿。

  2021年9月,朱某因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警方剖析:一些不法分子自称认识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先和老年人拉家常、套近乎获得老年人的信任。随后,这些不法分子会以代办养老保险业务为由,欺骗老年人一次性缴纳大额的养老保险费用,并谎称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后期还能提前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等钱财一到手,不法分子便卷款而逃。

  案例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局

  2019年12月,有群众报警称其在当年9月至11月期间,在辖区某珠宝店内,被他人以投资玉石赚钱为由骗走1.25万元。

  随后,陆续有多名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情况如出一辙,损失金额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经查,从2018年7月以来,叶某和王某作为该珠宝店经营者,通过发传单、讲课等形式,向老年人宣称佩戴鸡血玉养玉有益身心,并谎称投资购买鸡血玉一年期满后,可以到店全款退货,还能获得高额“养玉费”。截至2019年5月,叶某等人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达210万元。

  2021年,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为91名被害人追赃挽回损失210万元。

  警方剖析:一些不法分子通常以“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的口号对老年人进行集中宣传,老年人往往会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

  警方提示

  警惕养老诈骗 谨记四点提示

  警惕养老诈骗,千万别贪小便宜。望广大老年朋友谨记以下四点提示,守住“养老钱”,平安幸福过晚年。

  1.不要轻易相信。遇到能够说出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电话、短信,老年朋友要提高警惕,保持谨慎,遇到问题多和子女沟通,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核实。

  2.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老年朋友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凡是有人让你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

  3.端正保健理念。老年朋友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4.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效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老年朋友平时要多关注新闻报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提升识别诈骗伎俩的能力。如发现自己受骗,及时报警处理。

  通讯员 王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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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老人“钱袋子”
2022-05-25 永康日报2022-05-2500007;永康日报2022-05-2500010;6149995;永康日报2022-05-2500011;永康日报2022-05-2500012;永康日报2022-05-2500013;永康日报2022-05-2500015;永康日报2022-05-2500017;永康日报2022-05-2500018;永康日报2022-05-2500019;永康日报2022-05-2500020;永康日报2022-05-2500021;永康日报2022-05-2500022 2 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