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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金融

信用卡、小额信贷也有营销陷阱

银保监会提醒:警惕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

  信用卡、小额信贷也有营销陷阱

  银保监会提醒:警惕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

  以卡养卡、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个人信息被用在其他领域……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风险提示》总结了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几种手法:一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二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

  此外,还有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等过度借贷营销诱导。

  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首先,应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其次,应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最后,应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据钱江晚报)


永康日报 经济·金融 00006 信用卡、小额信贷也有营销陷阱 2022-03-24 永康日报2022-03-2400020;永康日报2022-03-2400021 2 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