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家企业入选“千帆计划”培育名单
培育后达标企业可享受多项扶持政策
□融媒首席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区)推荐审核、相关部门联审和市“千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我市于9月2日公布了2021年“千帆计划”培育企业名单,全市共120家企业入选。
中小企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面对疫情防控和国际贸易摩擦升级等多重考验,全市广大中小企业逆势而上,迸发出巨大的发展活力,成为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支撑。今年初,我市出台《永康市“千帆计划”实施意见》,提出集中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重点培育一批高市场竞争力、高成长性、产业配套能力强、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步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千帆计划”的具体目标为: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200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出口5000万美元(含)以上企业5家、1000万美元(含)以上企业20家。
根据实施意见,入选“千帆计划”培育企业须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同时在上年度营业收入、税收增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亩均效益等方面要达到相应要求,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质量等事故,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和信用不良记录。此外,营业收入和增速或出口额和增速达到一定要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纳入培育库。
培育库企业经培育后,符合以下条件即认定为达标企业:纳入当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年度税收增速20%(含)以上;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当年度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质量等事故,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和信用不良记录。
纳入“千帆计划”培育库的企业,经培育后被认定为达标企业的,可享受财政奖励、租金补助、科技创新券、B类生入学名额等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对纳入“千帆计划”培育库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千帆计划”培育库进行调整,退库企业不再纳入政策保障范围,遴选其他优质企业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