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笔记本电脑被偷
可以找医院索赔吗?
王先生:
前几天,我因为突发阑尾炎住院,期间笔记本电脑被偷了,医院有责任吗?
主持人:
住院还带笔记本电脑?
王先生:
住院太无聊,我就让家人把笔记本电脑送到医院,玩游戏打发时光。
主持人:
怎么不见的?
王先生:
那天上午,我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舒服,匆匆忙忙去了趟卫生间。等我从厕所回来,发现放在床上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了。
主持人:
病房里就你一个人吗?
王先生:
还有两位,当时刚好都去做检查了。医院的监控是安装在走廊上的,人来人往,查了也没查出什么名堂。我要求医院赔偿损失,但医院说没有责任。
主持人:
我就此事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志明。他说,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医院属于营利性公共场所,应该对病人及其家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医院已经尽到提醒义务,那么医院不承担责任。病人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失窃后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王先生:
我尊重法律。建议医院能在病房里安装保险箱,病人贵重的东西放在保险箱里就安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