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业主喜欢拿公家东西
连灭火器也要往家里拿
小哥:
我们小区有个业主特别爱贪小便宜。最近,她拿门卫的电棍棒。门卫不给,她反过来说门卫上班不尽心。
主持人:
拿电棍棒做什么?
小哥:
不知道。门卫的电棍是小区业委会买的,用来防身的,她应该是拿回家放着吧。
主持人:
怎么说?
小哥:
为省水,也常去公家的自来水处提水。有时,她把自家的菜拿到门卫的厨房去烧,门卫又不好意思说她。
主持人:
这样是不太好。
小哥;
是啊,有一次,她甚至连公家的灭火器也要拿到家里去。
主持人:
怎么发现的?
小哥:
因为消防柜就在她家储藏室旁边。她就把灭火器放到自家的储藏室里。清点灭火器的时候,唯独她家门口的灭火器没有,清洁工说被她放在储藏室了。可是她就是不拿出来,过几天就不见了。她老家开个小宾馆,可能拿家里去用了。
主持人:
私自拿走公共财产是犯法的。如果是家用或者私用,可以到市场上购买。
小哥:
她拿门卫的电棍时还被监控录下了,希望她以后能自觉点,不要贪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