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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Q来Q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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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价还价:

  “受害者”与被抓现行的小偷私了

  幸福的:

  前几日我在回老家的路上,目睹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主持人:

  什么样的事情?

  幸福的:

  一个小偷偷了老人的东西,被当场抓获。小偷见自己无法逃脱,便提出私了。于是,两人就当场讨价还价,老人拿了钱承诺不报警。

  主持人:

  给了多少钱知道吗?

  幸福的:

  最后以150元成交。讨价还价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菜买米,双方可能为了几毛钱讨价还价,这些都是正常的社会现象,无可厚非。但老人的行为就值得反思,当小偷提出以钱换不报警时,老人没有拒绝,反而以对方出价太低为由,讨价还价,将本应送公安机关的小偷放了。老人的这种做法,不但麻木了一个公民的良知和正义,也更伤害了一个本可以得到教育的青年。

  主持人:

  是的。当自己的利益遭到小偷侵害,应该报警,接受处理,让他及时醒悟,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而不是私了。

  幸福的:

  我认为,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共同参与,当我们面对不和谐的场景时,我们应该做出正确的判断,是该见义勇为,还是见利忘义。只有我们每个公民都拿起正义的宝剑,共同捍卫大家的利益,我们生活的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永康日报 Q来Q去 00007 2020-12-14 永康日报2020-12-1400015;永康日报2020-12-1400016 2 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