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遗失说明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城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不慎遗失浙江省罚没定额票据(伍拾元)票据号码:1800035551-1800035600,合计50份,总计2500元。现要登报声明票据遗失作废。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