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关于开展“防风险、维稳定、促和谐”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更高标准的污染防治督查,深化推进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将开展“防风险、维稳定、促和谐”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群众举报监督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二、举报内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违法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或者不正常使用、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放射源未经批准使用和处置,以及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人应准确提供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准确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的详细位置)、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并尽量提供影像资料。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必要时协助查明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对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及有关材料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87115747。
(二)来信或来访举报,举报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南苑路30号(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楼举报中心)。
六、本次行动集中举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8:30-17:3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