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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2020年第2号

  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缓和清明期间森林消防的严峻形势,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在近期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0年3月26日-4月7日。

  2.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龙山镇太平村、石柱镇麻车口村、西城街道潜村等为增雨作业点,作业安全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3.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

  4.作业区域附近广大群众请勿围观,注意安全。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公安局或市人影办联系。

  公安局联系电话:110

  人影办联系电话:87261671

  人影办地址:松石西路469号气象局二楼

  特此公告。

  永康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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