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相关祭扫活动
即日起至4月10日止,暂停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场所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场所应采取限定人数、错时办理等措施办理骨灰安葬等业务。
二、开展代祭服务
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场所开展由工作人员免费敬献鲜花、卡片等代为祭扫服务。大富山、千金山陵园由市殡仪馆工作人员代为祭扫,镇级公墓、骨灰堂由所在镇(街道、区)指定专人代为祭扫,村级公墓、骨灰堂由村级组织代为祭扫。
三、倡导文明祭扫
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习俗,通过鲜花遥寄、居家追思、踏青遥祭、网上祭扫等情感慰籍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自3月25日起,我市推出免费网上祭扫服务,逝者亲友可登录“永康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对我市清明祭扫管理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对市外亲友有计划返永来永祭扫的要及时劝阻,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社会秩序。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