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前赔付工亡待遇惹上大麻烦
市人社局不远千里上门解难题
□记者 王靖宁 通讯员 姚俊力 潘跃锋
本报讯 员工工亡,企业到底该怎么做?今年发生在我市某建筑工地的一起工亡事故,为全市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
余某是我市某建筑工地的一名员工。今年3月,余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次日,余某的两位哥哥赶至我市,与企业协商相关赔偿事宜,最终敲定由企业按工伤保险工亡标准先行一次性赔偿81万元,而工伤保险基金工亡赔偿款则归企业所有。双方就此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上还标明余某家属在领取补偿款后,需协助企业在后期准备工亡待遇申领相关资料。
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后,企业按流程向市人社局申领工伤保险工亡待遇。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结果后,企业按先前约定联系余某哥哥,要求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时,却屡次遭到拒绝。企业一时没有办法,只好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与付款凭证提交至市人社局。
受理该事件后,市人社局随即展开调查发现,余某虽未婚无子女,但其尚有一名82岁双目失明的母亲,工亡赔偿受益者应是其母,而并非是余某的两位哥哥,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没有余某母亲的授权或委托。进一步深入了解后,市人社局还发现,企业支付赔偿款的账户户主也并非是余某哥哥,而是余某的侄子。了解该情况后,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直呼“大意了”!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这项难题,11月底,市人社局决定委派工作人员前往余某的老家重庆市秀山县,主动帮助企业获取工亡待遇申领相关材料。
到达秀山县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先后走访了当地婚姻登记处、社保局、派出所,核实余某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组成、其母社保待遇领取情况后,又马不停蹄前往秀山县石耶镇大溪村余家坡组。在村主任谢再华的陪同下,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了余某家中见到了余某的母亲。在与其母的交谈中,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余某母亲虽行动不便,但精神尚可,且81万元赔偿款已做好相关分配。
除了帮助企业核定相关事实外,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此行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帮助余某母亲办理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余某的母亲自余某去世次月起,即可领取每月924.96元的抚恤金,直至去世。“你们大老远赶过来,这样的服务真是太了不起了!”得知该情况后,余某的母亲热泪盈眶,一个劲地竖起大拇指连声夸赞道。
至此,这一拖延了大半年的工亡待遇申请事件终于圆满落幕。
今年以来,人社局在“三服务”过程中主动找差距、抓落实,内延外展,保证“三服务”活动向纵深延伸的同时,还不断优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各类办事方法也在不断提升,真正实现了让“三服务”更立体更有温度,也让群众感受到的幸福感更精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