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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有“归宿” 城市鲜活起来
□本报特约评论员
赵开浪
僵尸车鸠占鹊巢,停车位捉襟见肘。包括我市在内的不少城市,社区内、道路旁、小巷里,经常会遇到这样的车:车子老旧破败,落满灰尘。这些被“遗弃”在路边或者停车位上的车辆,长年霸占着公共停车资源,被人们称为僵尸车。我市城区300辆僵尸车已挪移,500辆未处理,暴露出一些车主缺少社会公德、法律意识淡薄,对城市管理带来不小挑战。僵尸车“赖着不走”,市民不高兴、城管不答应、社会不允许。给僵尸车找个好“归宿”,我们的城市才能鲜活起来。(详见本报9月13日4版报道)
僵尸车停在停车位上,就属于合法停车,表面上来看似乎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但处理起来烦琐不少。要么找车主得费九牛二虎之力,要么僵尸车被当作仓库使用,移动不易。城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要找一处集中管理僵尸车的停车场困难不小。林林总总,在“四城联创”的大背景下,治理僵尸车问题需综合施策,对症下药,从根源上来一次彻底大整治。
僵尸车有“归宿”,重点是全民上阵齐抓共管。我们要摒弃政府部门“包打天下”的老观念,树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新意识,充分认识到“四城联创”不仅是市政府的事,也不单单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事,而是全民行动、匹夫有责。在各小区内,物业公司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第一时间发现僵尸车,主动做车主的思想工作,告知车主对旧车的正确处理方法,比如劝说,长时间停放等无法启动再出售,不如早点送到二手车市场,可以收回一点钱。对停放在地下车库内的僵尸车,其实就是鸡肋一般,用之不适,弃之可惜,如果车位是公用的,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可以召开一次相关车主会议,请他们从顾全大局的角度,早作处置,做件好事。
僵尸车有“归宿”,关键是敢于担当果断处置。道路旁、小巷里的僵尸车,市民一般会主动打8890热线,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车主移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面广量大,一时处理不及时情有可原。但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僵尸车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车辆拖走后,车主怎样能够知道被拖走了”“怎样防误拖”“车主领回拖走车辆,需要缴纳拖车费吗”等知识。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可以开展集中统一处置,一是可以节约成本,毕竟雇佣一次叉车需要数百元,二是营造声势,让僵尸车车主不能再存侥幸心理。面对僵尸车的问题,有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并不能“僵”,而应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能让车主占了地方得便宜,该报废的直接送去“坟场”。
僵尸车有“归宿”,核心是源头管控依法治理。在当前,僵尸车已成为新型的城市垃圾,是“四城联创”中不和谐的音符。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成为公共安全隐患,广为诟病,根治已成公众的迫切期待。《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停放超过三十日的僵尸车,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责令车主限期驶离,不听者可以强制驶离,并由车主承担相应责任。把相关规定宣传透彻,用典型引路,让僵尸车车主付出的代价大起来,倒逼他们主动处置,从根源上使僵尸车不再成为城市疮疤。
优雅城市不仅是道路整洁、绿树环绕、水清天蓝,而且包括僵尸车在内的废弃资源有其良好“归宿”。处置僵尸车,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在“四城联创”的大背景下,治理僵尸车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发动全民上阵,职能部门要敢于担当果断处置,并从源头管控,开展彻底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