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古山镇前坑村小清路永康市盖帆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400元罚款。
8月28日,东城街道城东路永康市琳开食品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月28日,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功能分区永康市欧文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月28日,东城街道黄棠工业功能分区永康市海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