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经济开发区上浦路永康豪臣门业未按时报送6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600元罚款。
8月1日,东城街道九龙北路永康市阿银餐饮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