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与王发庭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原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将其拥有的合同编号为WUJX(2016)最抵借字第1365130005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吴金鹏(330722********0311)抵押人王清(330722********005X)的债权(截至2019年5月30日包括本金及利息285162.36元)及其他合同权利,依法全部转让个人王发庭(330722********0617)。现公告通知要求所有承债主体从此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发庭(330722********0617)履行还款义务。
联系人:王发庭 电话:13857956666
公告人: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