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
督导浙江工作动员会精神
□首席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继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浙江工作动员会召开之后,2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书记金政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市长朱志杰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积合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市领导陈嵘、陈曙初、童国华及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本次中央督导工作,是继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之后的又一次全国性、系统性的专项督导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本次督导的重要意义,层层压实责任,主动、高效、全力配合做好督导工作,大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总结梳理我市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攻坚方向,特别是对那些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要加大力度、集中攻坚、除恶务尽。要持续加强线索排摸核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推行“清单销号制”,健全“联合会商制”,落实“办结回访制”,以快侦快诉快审形成波浪式、叠加式的打击高潮,同时,牢牢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聚焦“打伞破网断血”,对黑恶势力案件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一律第一时间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会议强调,要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全市上下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声势。要以此次扫黑除恶督导为新动力,大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打击黑恶犯罪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并优化提升,强弱项、补短板、求平衡,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切实提升百姓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