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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

  的法律风险

  网友:

  律师,我一个朋友,他被列入黑名单,名下账户无法正常使用,叫我把账户借他用,如果有钱转入,让我把现金取出来给他,我不知道该不该借?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浙江华溪律师事务所应远遥律师:

  出借账户的行为有很大的民事风险和刑事风险存在。首先,根据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节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友:

  我只是出借账户,又不是和他一起去做什么事情,会担什么民事责任呢?

  浙江华溪律师事务所应远遥律师: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也就是说,一旦有民事纠纷,原告起诉时有权一并起诉,法院也有权一并裁判。实务中,账户出借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

  网友:

  刑事风险又是怎么一回事?就算出借账户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但我至少没有去犯罪啊,难道还要被当犯罪处理?

  浙江华溪律师事务所应远遥律师:

  从单一出借行为来看,如果在出借账户时明知涉及违法,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司法罪方面的专门规定,有提供资金账户、窝藏财物等类似客观行为的,有可能会构成洗钱罪、窝藏、包庇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还有可能会因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从共同犯罪层面上看,如果事前有通谋,则可能会以上游犯罪的共犯论处。

  网友:

  明知犯罪的话肯定不会去帮他,只是有时朋友这样提出来,也不好意思回绝,这么想想还是要学会拒绝呀!

  浙江华溪律师事务所应远遥律师:

  认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往往从客观到主观、从不法到责任,行为是否违法是由结果、行为等客观要素决定,责任要素则是判断能否将行为与结果归咎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并且故意犯罪不一定只看行为人的陈述或者辩解,如果观察客观行为足以认定行为人有主观故意的话,如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帮助他人频繁划转,用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人可能依然会被认定构成犯罪,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所以,当他人要求出借账户给其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分辨,预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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