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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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江南街道城南路宏泰景观店、西城街道城西路玉红玻璃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
10月29日,石柱镇下里溪工业功能分区利博尔大道流动人口李莎、李勇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被警方各处以50元罚款。
10月31日,城西新区玉桂路流动人口刘某银、花街东大道永康市优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流动人口冯某文以及永康市伟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流动人口罗某杨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被警方各处以5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新到我市居住三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应该在三天之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